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政务.cn www.saac.gov.cn
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关于举办
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帮助广大档案工作者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帮助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强化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与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将于2024411-12日面向档案系统和社会举办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司法部和国家档案局有关专家对《实施条例》法条进行解读释义,宣讲《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与推动档案法各项规定落地、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实施条例》贯彻实施。
    二、培训安排
    1. 直播测试:4109:30-11:30
    2. 专题讲座:
    4月11日  9:30-11:30    开班动员;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档案事业法治建设。
    4月11日 14:30-16:30    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4月12日  9:30-11:30   《实施条例》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解读。
    3. 课程回放:所有课程在4月18日前均可回看。
    三、直播方式
    本次大讲堂直播分为主渠道“线上教学平台”与辅助渠道“视频号”两种方式,其中“线上教学平台”可收看直播、观看回放及领取证书,“视频号”仅可收看直播。
    1. 主渠道 —“线上教学平台”:
    电脑端: http://gydjt.yunduoketang.com
    手机端

              

    2.  辅助渠道 —“视频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进入视频号观看课程。

             

       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中国档案报                  兰台之家


    四、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共计12学时,在教学平台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后,可申领电子培训证书,作为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五、其 他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将组织学习情况(可以图文形式)及时反馈我们。
    联系电话:010-6301774263013479
    电子邮箱:dagbjyzx@163.com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243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Copyright © 2007 www.saac.gov.cn 版权所有: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

技术维护:国家档案局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05058328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邮编:100037